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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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石台县位于安徽省南部,地处黄山与九华山之间。东界黄山市,南邻黟县、祁门,西接东至,北连贵池、青阳。县境汉时为陵阳、石城等县地,属丹阳郡。三国吴置石埭场,南梁大同二年(536)置石埭县,治广阳,隋并入南陵、秋浦县。唐永泰二年(776)复置石埭县,属池州。低山、高丘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82%。东有稠岭、甲子岭,西有五塘岗、仙女尖;南有仙寓山、牯牛降,北有杉山、七井山。县境地势为南北高,东西低,海拔高度一般在50-1000米左右。牯牛降主峰海拔1728米,为全县最高峰;最低处莘田乡东庄海拔34米,相对高差为1694米。境内河流以稠岭为分水岭,东域主要有清溪河、王村河;西域主要有鸿陵溪、秋浦河、西溪河及后河。王村河汇入清溪河注入太平湖;鸿陵溪于横渡钓鱼台汇入秋浦河至池口入长江;西溪河汇入红石潭汇入后河经东至注入黄湓河。全县有山场面积187万亩,森林覆盖率达76.3%。盛产松、杉、笔竹等,活立木总蓄积量达378.2万立方米;茶叶久负盛名;中药材有山茱萸、苡仁米、厚朴等562种;其他经济作物有金针、香菇、木耳、板栗、七井红辣椒等。享有“中国枣皮质量第一”美誉的山茱萸,大多生长在海拔500米以上的高山上,果大、皮薄、肉厚、色红、光泽度好,药用成份高,是山茱萸中的极品。